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結合汝州市公共交通發展的實際需求,為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,推動綠色低碳出行,現將河南省汝州市公交公司14臺10米新能源公交車單一來源采購項目招標公告發布如下:
一、項目概況
1. 項目名稱:河南省汝州市公交公司14臺10米新能源公交車單一來源采購項目。
2. 采購內容:采購14臺10米級新能源純電動公交車,包括車輛本體、相關標準配件、隨車工具及技術文件等,并包含必要的運輸、保險、上牌及相關技術服務。
3. 采購預算:本項目預算金額為人民幣【具體金額待定,以財政批復為準】萬元。
4. 資金來源:財政資金,已落實。
二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
1. 原因說明:
(1)基于汝州市現有公交運營體系的兼容性與延續性要求。為確保新增車輛與現有充電設施、維修體系、智能調度系統及運營管理平臺實現無縫對接,保障公交網絡的高效、穩定運行,需要采購與現有主力車型品牌、技術標準一致或高度兼容的車輛。
(2)鑒于公交運營對車輛安全性、可靠性及售后服務的極高要求。本次擬采購的車輛品牌在本地區擁有完善的售后服務網絡、充足的備件儲備和經過驗證的快速響應機制,能有效保障車輛全生命周期的運營安全與效率,其他品牌產品在短期內無法達到同等保障水平。
(3)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三十一條及《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》中關于單一來源采購的相關規定,屬于“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”的情形。
三、供應商資格要求
1. 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。
2.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,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(經營范圍須包含汽車制造或銷售)。
3.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售后服務保障能力。
4.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。
5.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。
四、采購代理服務
1. 采購代理機構:【待明確,例如:XX招標代理有限公司】。
2. 代理服務內容:負責本項目招標全過程的組織與實施,包括但不限于編制采購文件、發布公告、組織答疑、接收投標文件、組織評審、發布結果公告及協助簽訂合同等。
3. 采購人:汝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。
4. 采購人聯系方式:【待補充具體聯系人及電話】。
5.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:【待補充具體地址、聯系人及電話】。
五、公告期限
本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,自【發布公告的具體日期】起計算。潛在供應商對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的,可在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,并附相關證明材料。
六、其他事項
1. 具體技術參數、商務要求、合同條款及評審辦法等詳見后續發布的單一來源采購文件。
2. 請潛在供應商關注相關采購平臺,及時獲取采購文件。
3. 本公告在【發布媒體名稱,如:河南省政府采購網、汝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等】上發布。
(采購人公章)
(采購代理機構公章)
日期:【填寫發布日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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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5-31 09:59:31